代理条件:
1、经销计算机、教育软件、教学设备、办公自动化产品的企业单位。
2、掌握一定数量的客户资源或者在客户的主管单位有较好的社会关系的个人。
3、教育行业的管理单位,如教育厅(局)各科室、教科所以及下属关联公司。
4、有专门的下属销售人员或者销售渠道,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5、企业在用户中有较好的信誉度,个别产品有独立承担售后服务的能力。
6、企业运行良好,有一定的经济负担能力。
3、公司审查合格且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代理合同》,连同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传真至我公司,并将合同原件和相关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后邮寄给南昊公司。
4、按照代理合同要求,南昊公司向代理商发放《南昊产品代理授权书》或者授权牌。